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全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登录 | 注册

图片加载失败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内蒙古电子商务促进会 发布日期:2019-09-09 浏览量:615
字体: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市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相关政策精神的重要举措。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现了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新变化,最大特点是“终身”,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


《意见》紧密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光伏新材料、大数据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意见》指出,我市要逐步实现培养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


《意见》突出了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要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包括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城乡低保家庭、困难职工家庭、残疾人、退伍军人、“矫正人员”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全体劳动者,亦即就业人员和准备就业人员;二是要实现培训载体全覆盖。即以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三是技能评价激励要覆盖培训全过程。就是要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四是就业培训的补贴要覆盖终身职业生涯。就是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要求,简化补贴程序,探索开展“互联网+职业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试点,实现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向具备资质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放,政府补贴培训目录扩展到具有国家职业标准、行业、企业岗位标准以及和自治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技能类职业(工种);五是要切实加强各项服务保障。包括资金的投入、培训质量的评估监管等。


《意见》将技能储备(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创业创新培训全部纳入培训范围。


《意见》指出,要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推动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职称比照认定制度。


《意见》要求,我市力争到2020年末将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1个,自治区级6个以上,市级3个以上,建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自治区级3个,市级15个。同时,全市要建设5个以上规模大、实力强、有专业特色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10个以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的市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1个以上以培训初、中级技能为主的旗县区级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


《意见》强调,要推动培训资源市场化,激发活力,增强培训供给能力,力争2020年末,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4万人。



相关文件: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8647140055
图片加载失败